土方开挖和支撑施工注意事项

2016-04-05 183 0

  1.大型挖土及降低地下水位时,应经常注意观察附近已有建筑或构筑物、道路、管线,有无下沉和变形。如有下沉和变形,应与设计和建设单位研究采取防护措施。
  2.土方开挖中如发现文物或古墓,应立即妥善保护并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来现场处理,待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3.挖掘发现地下管线(管道、电缆、通讯)等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来处理,如发现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观测孔等亦应加以保护。如施工必须毁坏时,亦应事先取得原设置或保管单位的书面同意。
  4.基坑槽、管沟支撑宜选用质地坚实、无枯节、透节、穿心裂折的松木或杉木,不宜使用杂木。
  5.支撑应挖一层支撑好一层,并严密顶紧,支撑牢固,严禁一次将土挖好后再支撑。
  6.挡土板或板桩与坑壁间的填土要分层回填夯实,使之严密接触。
  7.埋深的拉锚需用挖沟方式埋设,沟槽尽可能小,不得采取将土方全部挖开,埋设拉锚后再回填的方式,这样会使土体固结状态遭受破坏。拉锚安装后要预拉紧,预紧力不小于设计计算值的5%~10%,每根拉锚松紧程度应一致。
  8.施工中应经常检查支撑和观测邻近建筑物的情况,如发现支撑有松动、变形、位移等情况,应及时加固或更换。加固办法可打紧受力较小部分的木楔或增加立柱及横撑等。如换支撑时,应先加新支撑后拆旧支撑。
  9.支撑的拆除应按回填顺序依次进行。多层支撑应自下而上逐层拆除,拆除一层,经回填夯实后,再拆上层。拆除支撑时,应注意防止附近建筑物或构筑物产生下沉和破坏,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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