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住建安〔2016〕9号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建委(局):
根据《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省厅决定开展2016年度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为2015年~2016年新开工的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投资到位、社会影响大的建设工程。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申报书》可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lnjst.gov.cn。
2、各市建委(局)按照《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申报条件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将本地区申报项目汇总表及电子文档和《申报书》于5月13日前报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申报项目汇总表在省厅网站上下载。
3、省厅对各市上报的项目组织审查通过后,确定为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工程,待《申报书》中提出的内容全部完成,且工程质量符合现行质量验收标准,省厅组织复查和专家评审通过后,确定为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三、其他事项
经审核被确定为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参建单位,将在省厅网站上公布。
联系人:丁波 电话:13842035544
邮箱:lnszj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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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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