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8 112 0
“研究钢铁产能过剩与建筑用钢的政策、研究钢结构工程标准规范的修订与完善、研究钢结构的技术创新与新技术推广”是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会长姚兵在日前召开的“2013年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分会主任工作会议上”对钢结构行业从业人员的期望。
钢结构可缓解钢铁产能过剩
伴随着中国钢铁产量世界第一的是产能过剩、亏损严重。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长富介绍,“上半年,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会员钢铁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7998亿元,86户会员企业中有35户亏损;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22.67亿元,平均销售利润率只有0.13%。”钢铁产能过剩的一个表象就是需求不振。怎样解决这一问题?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会长、宝钢集团董事长徐乐江表示,产能过剩是个行业性的问题,以个体企业的力量是无法化解的。
据悉,日前,受国务院有关部门委托,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相关部委对产能过剩的行业进行了研究。委托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课题是:要研究钢铁、水泥、玻璃等建材行业产能过剩问题的解决措施、办法,这个解决办法就是要处理好经济稳增长和控制投资过热的关系,兼顾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据姚兵介绍,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上报了《关于提高建筑用钢比重、推广钢结构建筑体系的建议》,重点反映了如何在节能减排和民生领域的科学用钢、合理用钢的建议,提高建筑用钢的比例。
国外发达国家的建筑用钢水平是伴随着工业化的发展而增长的,并保持着平稳的增长态势。基于抗震、节能环保等需要,世界发达国家都十分注重钢结构建筑的推广和运用。譬如,美国、日本等工业化建筑水平较高的国家,该项指标均已超过40%,钢结构用钢量占到建筑用钢产量的60%以上,钢结构面积占到总建筑面积约40%以上。尽管我国的钢材产量是世界第一,但我国在建筑领域的用钢比例较国外发达国家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建筑钢结构加工、制作所用的型材约占钢材总产量的6%,且应用领域单一。姚兵认为,我国建筑用钢的比例较国外还有上升空间,应加大对建筑用钢政策的研究和推动,把国家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目标作为行业的研究课题,这样,将大大缓解钢铁行业产能过剩的矛盾。
标准规范应逐步完善
姚兵说,国外发达国家的钢结构技术规范、规程具有“标准高、门类全、体系细、执行严”的特点。
标准高、门类全、体系细固然重要,最关键的是要执行严。执行严主要体现在对标准、规范落实上的一丝不苟,严格程序化管理。对标准的执行和检测、验收有着严格的制度保证,按照科学的审查程序对取得认证资格的人员进行检验、实验。譬如,日本的抗震设计规范,政府管理部门的强制性十分严格,以建筑法的形式颁布实施,规范的通用性、标准化程度较高。
据悉,近年来,我国的相关部门、地方制订并发布的工程标准达5772项,其中国标671项、行业标准3017项、地方标准2084项,涉及钢结构工程方面的国家、行业的标准、规范有100余项。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工程标准的制定和发布制定、修订的时间太长,标准体系缺乏整体、系统的设计。譬如,钢结构标准的制定、发布即涉及交通部、原铁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基于这种现状,各部委之间各自为政、相互缺少沟通或不沟通、标准尺度不一等原因导致标准不协调、相互不通用、关联度不高等,直接影响到钢结构行业的发展和工程技术水平的提高。姚兵表示,希望广大企业、专家、学者及时就钢结构行业标准的修改、完善向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提出建议和意见,以推动建筑钢结构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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