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4 98 0
省环保厅日前确定今后3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规划。“十二五”预计完成环保基础设施投资1140亿元,比规划预期增长20%。力争到2015年,全省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93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566万吨/日,市县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92座,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3.72万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完成植树造林绿化面积39.87万公顷。
根据规划,2015年前,我省将投资3.2亿元加快推进全省环境空气和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在重点流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大中型水库和行政区交界断面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48座,新建3座区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和1座大气超级站,新建15座、更新改造57座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完善农村环境空气监测子站,建设10个省、市(区)环境监测站质控实验室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综合管理平台;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规定的规模,投资4.61亿元推进市、县环境监测监察业务用房建设。
投资47.7亿元夯实环保监管基础,扎实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有效促进生态省建设。2014年-2015年推动福州市水源保护、南平延平区中小流域综合治理、漳州市级污水处理厂新扩建、九龙江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的实施。力争到2015年,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分别稳定达到95%、90%和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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