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苏庄、八郎寨10#、15#地块桩基工程第二标段重新招标公告

2014-01-30 204 0

 

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市民服务中心苏庄、八郎寨村民安置区建设项目 10#、 15#地块桩基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郑州市管城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市民服务中心苏庄、八郎寨村民安置区建设项目 10#、 15#地块桩基工程

招标编号:管招采 [2013]88号

项目简要说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市民服务中心苏庄、八郎寨村民安置居住区 15#地块建筑面积 7.44万平方米。

招标范围: 15#地块桩基工程、基坑支护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二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 10#地块桩基工程;

第二标段: 15#地块桩基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申请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必须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 投标人须持有企业所在地的检察机关或管城区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报名;

3.1.4 凡外省进豫施工企业参加本项目工程招投标报名时,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报名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3.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1月 23日 至 2014年 1月 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08时 30分至 12时 00分, 14时 00分至 17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 22层)报名。

4.2投标人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原件)及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项工程进豫备案证明(原件,外省进豫企业或中央驻豫企业提供);

报名时所要求的所有材料需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管城回族区检察院申请查询材料包括 [1查询申请书,样式后附; 2查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以上材料须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进行行贿档案记录查询,投标申请单位所在注册地检察院查询所需材料自行询问。

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行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递交至代理机构,未进行查询或查询不符合要求的报名申请无效,不得参与投标。

注:由于本大厦楼层较高电梯使用紧张,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请注意此问题,若因投标申请人考虑不周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4年 1月 23日 至 2014年 1月 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08时 30分至 12时 00分, 14时 00分至 17时 30分,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 22层);

5.2招标文件售价: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5.3本项目不支持邮寄招标文件的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和地点: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 2月 12 日 9时 30分,地点为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 22层 2212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管城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 22层

邮 码: 450003

联系人:  张  先生

电 话: 0371-63976562

查询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

地 址: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东北角(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往南 500米 加油站对面)

联 系 人:  张  先生、  高  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7152035 0371-67152039

2014 年1月23日

查询所需申请书样式后附:

申请书(仅供参考)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企业名称) 是依照有关法律成立的 (企业级别) 企业,办公地址: ( XX市 XX路 XX号) 。现我公司拟参与招标编号为: ( XXXX) 号 (工程项目名称) 。该工程项目由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组织,业主单位为 (单位全称) 。

兹申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对我公司的合法经营诚实信用度(行贿档案记录)予以查实。

特此申请,敬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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