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桩基持力层规定

2015-08-10 539 0

   一、作为持力层宜选择层位稳定的硬塑~坚硬状态的低压缩性粘性土和粉土层,中密以上的砂土和碎石层,微、中风化的基岩;
 
  二、第四系土层作为桩尖持力层其厚度宜超过6~10倍桩身直径或桩身宽度;扩底墩的持力层厚度宜超过2倍墩底直径;
 
  三、持力层以下没有软弱地层和可液化地层。当不可避免持力层下的软弱地层时,应从持力层的整体强度及变形要求考虑,保证持力层有足够厚度;
 
  四、对于打(压)入桩,应考虑桩能穿过持力层以上各地层顺利进入持力层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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