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如松:生态文明建设 厦门应先行先试

2013-11-21 139 0

      “生态人居是生态关系和谐的人居环境。生态是市民的生态,首先要宜居,房子不一定要大,够住就行。其次要宜业,住所附近能够就近上班,不用为路途烦忧。最后还要宜民,老百姓要能消费得起,最起码要租得起,而且租金要有一定的上限。”

  有间整洁的小木屋,门前是绿树,屋旁是菜园,一家人其乐融融,您觉得这样的生活惬意吧!

  什么样的居住环境符合生态人居的标准?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生态学会名誉理事长王如松认为,生态人居首先是要顺应自然。“山清水秀,人杰地灵。”王如松这样形容厦门。对于厦门的生态文明建设,他充满了期待。

  谈生态立法

  应改革体制不能“九龙治水”

  当前,厦门市正在着手编制《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为生态文明立法。这在王如松看来,是相当好的一项举措。“厦门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有很好的基础,应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有关制度。要先行先试,促进海西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走到全国前列。”王如松认为,决策者要有超前观念,政府应加快体制和机制改革,“对于生态保护,不能‘九龙治水’。虽然政府投了不少钱,但各部门职能没有整合,各做各的,不能发挥最大功效。”

  除了政府的主导作用,王如松强调,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应严把生态关。一种产品从生产、加工、流通,到最后变成废弃物,应该是全过程的监控,谁污染谁受罚;从老百姓的角度来说,应该从我做起,自觉保护、顺应自然,把自然融入到日常生产生活中。

  “生态兴厦,文明持家,绿韵红脉,海西如画”——这是王如松对厦门这座宜居城市的期盼。

  谈生态人居

  市民的生态宜居宜业宜民

  王如松认为,生态文明进化的过程也是人类不断觉醒的过程。对于“文明”的概念,王如松有着独到的见解,“‘文’指文脉,‘明’是日加月,也就是一个觉悟的过程。”王如松认为,生态人居是生态关系和谐的人居环境。生态是市民的生态,首先要宜居,房子不一定要大,住得舒服就行。其次要宜业,住所附近能够就近上班,不用为路途烦忧。最后还要宜民,老百姓要能消费得起,最起码要租得起,而且租金要有一定的上限。

  “现在年轻人一毕业就急着买房,买车,如果没房没车可能结婚都是问题。但在国外,年轻人毕业15到20年都是租房子住。”王如松说,现在社会上相当一部分人一切以金钱为中心,这实际上也是个与房地产政策和价值观有关的社会问题。克服急功近利思想,一方面需要政府引导,另一方面,普通市民也要积极转变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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