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
昨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在京正式开幕,政协委员们将纷纷在此次大会上提交各自的提案。记者获悉,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先生的一份提案便是有关传统村落保护的制度完善的问题。
“传统村落名录”成空名
近年来,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传统村落的保护。2013年7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鄂州市调研时强调,建设美丽乡村“不能大拆大建,特别是古村落要保护好”。10月9日,中央有关部门在浙江召开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李克强对会议专门作出批示,强调要保护传统村落,弘扬传统文化。汪洋副总理在会议讲话中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公报发布,其中也有这样一句话:“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明确提出要“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抓紧把有历史文化等价值的传统村落和民居列入名录,切实加大投入和保护力度”。
中央对传统村落保护的高度关注,经媒体的广泛传播,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反响与呼应。人们看到,中央对传统村落保护的决心坚定不移。
然而,在贯彻和执行层面上显然大大滞后。“虽然住建部、文化部和财政部公布了先后两批共1561个村落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名单。”冯骥才指出,“但由于没有专项资金支持,没有必需的法律法规的制约,没有地方政府的承诺与落实;由于缺乏科学标准与认定,缺乏专家及专业人员投入,以及后续的规划制定等工作,最终‘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事与愿违地成为一种虚设与空名,并未能起到有效的引导和规制作用。”
落实保护政策最关键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抓紧把有历史文化等价值的传统村落和民居列入名录,切实加大投入和保护力度”。但是,问题是到底谁来落实呢?又如何落实呢?
对此,冯骥才提出了自己的提议:
首先,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应是我国农村城镇化的一个特色,也是城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因此,我们应该将传统村落保护列为城镇化重要目标之一,绝不容忽视。
其次,尽快建立传统村落保护法规及其监督与执法的部门机制。建议对于已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所在县、市政府是主要责任单位,应签署“保护承诺书”,保护不力或发生破坏应被问责和依法规处罚。
最后,加快制定传统村落科学保护标准,对已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应设定时间制定出保护与发展规划。在规划确定前,明令禁止继续破坏与开发。鉴于传统村落内含复杂,跨诸多领域与专业,在制定法规、保护标准和发展规划时,要依靠国家和各省大学、研究部门的专家学者的学术支撑,以保证其科学性。
他进一步提出:“建议选择典型传统村落,先从试点入手,使其保护与发展尽快进入实际操作的进程。”
资金投入是有效支撑
任何实质性政策的推广和落实,都需要一定资金支持。经济是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一切政策和举措的推行都无从谈起。但到目前为止,中央财政对传统村落保护没有任何资金投入,也没有具体投入计划。
冯骥才指出,正因为政府没有任何资金投入,缺乏这个经济基础,以致使传统村落陷入“没有人管”、完全没有保护的境地,因此希望国家尽快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真正“切实加大投入和保护力度”。
“我建议国家和各省市县都应设立专项保护资金,对传统村落保护切实从经济上给予支持。“他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作为国家与民族财富的传统村落,多数生产生活落后,更需要国家投入。”
他认为,总之在当前经济现代化和乡村城镇化的高速进程中,传统村落保护已是刻不容缓。传统村落保护的原则中央是明确的,关键要看各级政府的具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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